头衔背后的主权宣示
2022年初,砂拉越政府首脑的头衔正式从 首席部长 (Chief Minister) 更改为 总理 (Premier)。这绝非一场文字游戏,更不是单纯的 形象工程。在古晋的权力殿堂里,这是一场推迟了46年的地位复位,是一场针对联邦体制长期扭曲后的 缝合手术。
这场变动背后的推手,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 《2021年联邦宪法修正案》。它让举国上下开始审视一个沉重的问题:为什么一个法律条文的修订,能让东马两邦在半个世纪后重回巅峰?作为政法史的观察者,我认为这不仅是称谓的更替,更是对 1963年建国初心 的一次迟到回归。
身份复位:跨越46年的主权缝合
《2021年联邦宪法修正案》 最震撼的法律动作,莫过于对 《宪法》第1(2)条文 的重新定义。这标志着沙巴与砂拉越正式摆脱了 13个普通州属之一 的卑微身份。
回溯历史,1963年马来西亚成立时,建国架构本是平等伙伴。然而,1976年的修宪法案将沙巴和砂拉越 降格,使之在法律上与西马各州平起平坐,实质上沦为联邦的 行政州。此次修正案恢复了1963年的措辞,将砂、沙重新定义为 领土/邦 (Territories),在法律范畴上将其与西马11州作出了明确剥离。
这不仅是尊严的夺回,更是对 《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》(MA63) 作为国家根基的重新确认。砂拉越总理署副部长拿督莎丽花哈西达的言论一针见血:我们的联邦并非建立在一方凌驾于另一方基础上,而是建立在伙伴关系之上。MA63 并非要求统一一切,而是尊重多元化,建立在权利平衡之上。
身份救赎:拿回原住民的最终定义权
修正案对 《宪法》第161A条文 的修改,触及了东马社会最敏感的神经:身份认同。
长期以来,谁才是砂拉越的 原住民,竟然由远在吉隆坡的联邦政府说了算。这种 联邦强加式 的定义导致了无数家庭的悲剧。在砂拉越,异族通婚非常普遍,但根据旧有的 《砂拉越土地法》,如果一个混血孩子因为不符合联邦法律对 原住民 的狭隘定义,他将失去继承父母名下 原住民土地 (Native Land) 的权利。
通过废除 第161A(7)条文,定义权终于回到了砂拉越手中。这不仅是权力的移交,更是对本土文化的救赎。达雅党工商会对此的评价充满感情,称其为:梦想成真,因为它解决了原住民土地转让中因身份限制而产生的法律僵局。
钱袋子的回归:深海捕鱼权下的主权实利
如果说身份是象征,那么资源管理权就是联邦制的 钱袋子。修正案通过后,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浮出水面:在过去长达50多年的时间里,婆罗洲的渔民若想在自家后院的深海捕鱼,竟然需要向数千公里外的吉隆坡申领许可证。
现在,根据 MA63特别委员会 的协议,深海捕鱼许可证 的发放权正式下放给砂、沙政府。这种实实在在的经济权力交还,意味着 平等伙伴 不再只是宪法纸面上的修辞,而是地方政府能够真正掌控其海域资源、直接转化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实权。
政治耐力的博弈:全票通过背后的生存法则
2021年12月14日,下议院出现了极其戏剧性的一幕:该修正案以199票赞成、0票反对的结果获得全票通过。而在仅仅两年前的2019年,类似的尝试曾因未达三分之二多数门槛而抱憾终结。
这种反转折射出大马政坛的残酷与现实:21名缺席投票的议员并非由于疏忽,而是深知 MA63 议题已成为碰不得的 政治高压线——在当前的政治氛围下,任何公开投下反对票的行为无异于 政治自杀。
值得注意的是,这项法案于2022年1月19日获得时任最高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的御准。而到了2026年的今天,现任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进一步将其提升到 国家优先议程 的高度,称其为 建国支柱。这标志着 MA63 已从一个东马的地方诉求,彻底转化为马来西亚国家长治久安的核心逻辑。
领土的割舍:联邦直辖区背后的政治收割
在 MA63 恢复运动的浪潮中,我们不得不反思 联邦直辖区 这一行政产物。吉隆坡(1974)、纳闽(1984)与布城(2001)的形成,本质上是联邦政府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地方权力的 收割。
吉隆坡脱离雪兰莪,是为了确保联邦政府在州政权落入反对党之手时,依然拥有对首都的绝对控制;而纳闽从沙巴划出,虽名义上是为了离岸金融中心,实质上却 稀释 了沙巴的领土完整。这种行政重组最直接的后果,就是稀释了东马在国会的席位占比。这正是为何当前砂、沙两地强烈要求恢复 35%国会议席占比 的历史伏笔——他们要回补的,是过去几十年被 稀释 掉的发言权。
名牌已换,保险箱钥匙仍是未知数
纵观全局,目前昌明政府已解决了9项核心诉求,包括 西巴丹岛管辖权 归还、宪法条文修订以及 深海捕鱼权 下放。然而,只要我们稍作分类就会发现:这9项已达成的共识,大多属于 象征性与行政性 的 名义修复。
而剩下的14项正在讨论中的要求,才是涉及国家命脉的 生存性与经济性 课题,包括:
- 《2012年领海法令》 的效力争端
- 大陆架海床自然资源(石油与天然气)的最终权利归属
- 石油税与现金支付比例
借用一句政法界的调侃:我们已经修好了门上的 名牌(地位),但关于 保险箱的钥匙(资源),大家还没有达成共识。
法律地位的恢复仅仅是政治修复的第一步。真正的挑战在于:当象征性的权利已经给足,联邦政府是否愿意在真金白银的资源分配上做出实质性的让步?
在这种 平等伙伴关系 的天平上,下一个十年的砝码,究竟会倾向于共享繁荣,还是继续在权力的拉锯中内耗?
頭銜背後的主權宣示
2022年初,砂拉越政府首腦的頭銜正式從 首席部長 (Chief Minister) 更改為 總理 (Premier)。這絕非一場文字遊戲,更不是單純的 形象工程。在古晉的權力殿堂里,這是一場推遲了46年的地位復位,是一場針對聯邦體制長期扭曲後的 縫合手術。
這場變動背後的推手,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 《2021年聯邦憲法修正案》。它讓舉國上下開始審視一個沉重的問題:為什麼一個法律條文的修訂,能讓東馬兩邦在半個世紀後重回巔峰?作為政法史的觀察者,我認為這不僅是稱謂的更替,更是對 1963年建國初心 的一次遲到回歸。
身份復位:跨越46年的主權縫合
《2021年聯邦憲法修正案》 最震撼的法律動作,莫過於對 《憲法》第1(2)條文 的重新定義。這標誌着沙巴與砂拉越正式擺脫了 13個普通州屬之一 的卑微身份。
回溯歷史,1963年馬來西亞成立時,建國架構本是平等夥伴。然而,1976年的修憲法案將沙巴和砂拉越 降格,使之在法律上與西馬各州平起平坐,實質上淪為聯邦的 行政州。此次修正案恢復了1963年的措辭,將砂、沙重新定義為 領土/邦 (Territories),在法律範疇上將其與西馬11州作出了明確剝離。
這不僅是尊嚴的奪回,更是對 《1963年大馬建國契約》(MA63) 作為國家根基的重新確認。砂拉越總理署副部長拿督莎麗花哈西達的言論一針見血:我們的聯邦並非建立在一方凌駕於另一方基礎上,而是建立在夥伴關係之上。MA63 並非要求統一一切,而是尊重多元化,建立在權利平衡之上。
身份救贖:拿回原住民的最終定義權
修正案對 《憲法》第161A條文 的修改,觸及了東馬社會最敏感的神經:身份認同。
長期以來,誰才是砂拉越的 原住民,竟然由遠在吉隆坡的聯邦政府說了算。這種 聯邦強加式 的定義導致了無數家庭的悲劇。在砂拉越,異族通婚非常普遍,但根據舊有的 《砂拉越土地法》,如果一個混血孩子因為不符合聯邦法律對 原住民 的狹隘定義,他將失去繼承父母名下 原住民土地 (Native Land) 的權利。
通過廢除 第161A(7)條文,定義權終於回到了砂拉越手中。這不僅是權力的移交,更是對本土文化的救贖。達雅黨工商會對此的評價充滿感情,稱其為:夢想成真,因為它解決了原住民土地轉讓中因身份限制而產生的法律僵局。
錢袋子的回歸:深海捕魚權下的主權實利
如果說身份是象徵,那麼資源管理權就是聯邦制的 錢袋子。修正案通過後,一個令人震驚的事實浮出水面:在過去長達50多年的時間裡,婆羅洲的漁民若想在自家後院的深海捕魚,竟然需要向數千公里外的吉隆坡申領許可證。
現在,根據 MA63特別委員會 的協議,深海捕魚許可證 的發放權正式下放給砂、沙政府。這種實實在在的經濟權力交還,意味着 平等夥伴 不再只是憲法紙面上的修辭,而是地方政府能夠真正掌控其海域資源、直接轉化為地方財政收入的實權。
政治耐力的博弈:全票通過背後的生存法則
2021年12月14日,下議院出現了極其戲劇性的一幕:該修正案以199票贊成、0票反對的結果獲得全票通過。而在僅僅兩年前的2019年,類似的嘗試曾因未達三分之二多數門檻而抱憾終結。
這種反轉折射出大馬政壇的殘酷與現實:21名缺席投票的議員並非由於疏忽,而是深知 MA63 議題已成為碰不得的 政治高壓線——在當前的政治氛圍下,任何公開投下反對票的行為無異於 政治自殺。
值得注意的是,這項法案於2022年1月19日獲得時任最高元首蘇丹阿都拉陛下的御准。而到了2026年的今天,現任元首蘇丹依布拉欣陛下進一步將其提升到 國家優先議程 的高度,稱其為 建國支柱。這標誌着 MA63 已從一個東馬的地方訴求,徹底轉化為馬來西亞國家長治久安的核心邏輯。
領土的割捨:聯邦直轄區背後的政治收割
在 MA63 恢復運動的浪潮中,我們不得不反思 聯邦直轄區 這一行政產物。吉隆坡(1974)、納閩(1984)與布城(2001)的形成,本質上是聯邦政府在不同歷史時期對地方權力的 收割。
吉隆坡脫離雪蘭莪,是為了確保聯邦政府在州政權落入反對黨之手時,依然擁有對首都的絕對控制;而納閩從沙巴劃出,雖名義上是為了離岸金融中心,實質上卻 稀釋 了沙巴的領土完整。這種行政重組最直接的後果,就是稀釋了東馬在國會的席位占比。這正是為何當前砂、沙兩地強烈要求恢復 35%國會議席占比 的歷史伏筆——他們要回補的,是過去幾十年被 稀釋 掉的發言權。
名牌已換,保險箱鑰匙仍是未知數
縱觀全局,目前昌明政府已解決了9項核心訴求,包括 西巴丹島管轄權 歸還、憲法條文修訂以及 深海捕魚權 下放。然而,只要我們稍作分類就會發現:這9項已達成的共識,大多屬於 象徵性與行政性 的 名義修復。
而剩下的14項正在討論中的要求,才是涉及國家命脈的 生存性與經濟性 課題,包括:
- 《2012年領海法令》 的效力爭端
- 大陸架海床自然資源(石油與天然氣)的最終權利歸屬
- 石油稅與現金支付比例
借用一句政法界的調侃:我們已經修好了門上的 名牌(地位),但關於 保險箱的鑰匙(資源),大家還沒有達成共識。
法律地位的恢復僅僅是政治修復的第一步。真正的挑戰在於:當象徵性的權利已經給足,聯邦政府是否願意在真金白銀的資源分配上做出實質性的讓步?
在這種 平等夥伴關係 的天平上,下一個十年的砝碼,究竟會傾向於共享繁榮,還是繼續在權力的拉鋸中內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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